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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对我院开展“三公”经费等专项审计

发布时间:2016-01-19 责任编辑: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郑审[2016]1号《郑州市审计局关于“三公”经费和公务用车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调查)》,决定对2015年度全市会议活动费、“三公”经费、“小金库”及楼堂馆所建设情况、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审计监督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本次审计自查时间为2016年1月17日至2016年1月29日,审计抽查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至2016年1月29日。

2016年元月18日下午接到市审计局会议通知后,刘盘根院长参加了会议并对会议要求做出具体落实和布置,要求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积极提供相关数据,确保审计工作正常进行。目前,财务人员加班加点统计和准备2014至2015年度学院“三公”经费等相关票据、凭证、账簿与报表数据资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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