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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基础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04-25 责任编辑: 来源:基础部 浏览次数:

【通讯员:刘雪平】4月24日下午,基础部全体教师在综合办公楼518会议室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学习。基础部主任赵培勇宣讲,全体教师听取讲解认真记录,并开展了讨论交流。

在宣讲中,赵主任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出台的重要意义、总则、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他强调,监察法突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了国家监察的全覆盖,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强化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接着,全体教师分工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具体内容进行讨论发言。英语教研室元主任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监察委员会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举措。语文教研室曹辰波老师提出,学习监察法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会后需要我们大家自学读精。安排自学时间,制定自学目标,自觉学习。虎静老师提出,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相关条文的内涵精髓。在今后工作中把学习宪法、监察法、党的十九大及“两会”精神提上日程,学深悟透,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工作水平。

最后,赵主任要求大家:每位老师都要充分认识到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今后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要立足岗位职责,强化自身的能力与素质,当好标杆,做好表率。(审核:赵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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