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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文(豫招字【2014】1号)批复同意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等14所高(中)职高专学校参加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工作。根据省招办的工作安排,我院接到批复后,积极开展工作,主动与主考院校联系,签订合作协议;对我院高职学生广泛宣传,认真做好201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助学的招生报名工作。(文/欧阳)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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