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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夺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胜利

发布时间:2016-03-09 责任编辑: 来源:宣传部 浏览次数:

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夺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新胜利

---我院召开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通讯员刘志伟报道】3月8日下午在1号教学楼213会议室,我院隆重召开了学院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对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动员、总部署,全体院领导和全体教职工160多人参加了大会。会上,潘红副书记宣读了《关于成立2016年重创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及下设机构的通知》,牛宝毅副院长宣读了学院《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郭建军副院长宣读了《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施长春副院长宣读了学院《2016年重创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刘盘根院长作了重要讲话,来栋梁副院长主持了大会。

会议提出,2016年全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重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核心,以创建文明校园为抓手,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按照中共河南省高工委、省教育厅和上级文明办的部署安排,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提高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创建特色高职院校提供精神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由于2016年我院的“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即将届满,按照“五年一届,届内末年申报”的规定,我院将申报下一届省级文明单位;能否继续保持这一荣誉,事关我院良好社会形象和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此,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新常态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素质,提高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为创建特色高职院校提供精神动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要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成果,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坚强有力、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的形成,激发全院教职工精神饱满、奋发向上的斗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文明素养;努力形成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民主管理能力明显加强、安全治理综合措施落实、工作生活环境优美、业务水平领先良好局面。要对照省级文明单位标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重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学院成立2016年重创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刘盘根院长担任组长,潘红副书记、来栋梁副院长、牛宝毅副院长、郭建军副院长、施长春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委宣传部,潘红副书记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组按照分工认真开展工作。

会议强调,抓好落实是关键。学院出台的《2016年重创省级文明单位实施方案》从日常工作、主要创建活动、迎接验收工作等三个方面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详尽部署。实施方案按照省级文明单位测评标准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并与今年的创建内容相结合,制定出详实的责任分工。要求学院各个部门振奋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认领,按时完成任务,为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努力和各自的贡献;任务的完成情况将于部门和个人的年终考核挂钩。

随后,刘盘根院长发表了重要讲话。刘院长指出,我校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今年的重新创建是继2006年以来的第三次创建,十年的创建历程既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肯定,又是对精神文明创建的鞭策。我院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它已经润化到我校的日常工作之中。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各位教职工的利益休戚相关,代表着我校的精神面貌和社会形象。做好这项工作,体现我院全体教职工的精神状态,有利于我校的长远发展。希望大家借鉴前两次创建工作的经验,保持清醒头脑,凝聚全校之力,众志成城,确保我院重创工作的成功。刘院长希望,丰富活动内容,与文明校园建设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深化活动内涵,与学院内涵建设相结合。刘院长要求,要做好创建工作的督导考核工作,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摄影:张岚岚 编辑:刘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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