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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发布时间:2016-06-27 责任编辑: 来源:财务处 浏览次数:

按照教育厅教办财【2016】255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16年5月在全院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有序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刘盘根院长兼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张晓阳兼任,办公室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突出宣传重点

围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宣传,重点通过宣传让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了解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为什么是违法行为、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以及非法集资的危害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

三、丰富宣传形式

宣传月中,我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积极扩大宣传范围、拓展宣传空间,以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针对性,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1、在广场、餐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海报、设置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努力营造富民环境”。

2、利用学院电子荧屏等媒介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告诫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高利是糖衣,高息是炸弹,非法集资是陷阱”。

3、通过飞信、微信等形式向教职工及学生发送远离非法集资风险提示信息。提醒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拒绝高利诱惑,珍惜一生的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共建和谐家园”。

通过学习和宣传,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充分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了识假防骗的能力,使广大教职工、学生及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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