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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廉政集体谈话 强化廉洁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16-12-05 责任编辑: 来源:纪检监察处 浏览次数:

近日,学院按照组织程序分三批对学院正、副职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结合学院中层干部任职管理相关要求,12月1日下午,院长刘盘根同志、党委副书记潘红同志分别向新任职的中层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集体谈话。

潘红副书记对新任职干部在廉政方面提出要求:一是增强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二是增强廉政意识,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三是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告诫每名干部要时刻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做到廉洁自律。开好头、起好步,在新的岗位上履行好职责,尽职尽责。

刘盘根院长对中层干部进一步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转变角色,摆正位置,尽早适应岗位;二是强化学习,躬身实践,不断增长自身才干;三是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好风气;四是规范用权,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希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尽快健康成长起来,为学院的发展尽心献力。

廉政谈话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加强廉洁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院领导对中层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一件既温暖又严肃、既保护又警示的事情。在干部就任新岗位前及时对党员干部们开展廉政谈话,使廉洁自律规范、纪律规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教育中层干部做到红线不能踩,底线不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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